各二级学院:
根据《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》(赣教办函〔2018)28号)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管理工作,确保资助资金安全,决定开展2018年学生资助自查自纠工作,要求如下:
一、自查范围和内容
(一)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受资助情况
1.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档案是否按要求建立健全;
2.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精准资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,资助是否全覆盖,是否按最高标准进行资助,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情况是否做到结果全告知;
3.学院层面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实施了哪些资助政策。
(二)学生资助金发放管理情况
1.国家资助金发放是否做到及时;
2.国家资助金发放是否做到足额。
(三)学生资助工作“十不准”落实情况
1.学院是否严格执行学生资助工作“十不准”;
2.政策宣传是否到位。
二、工作步骤和方法
1、各二级学院组织自查,归集相关资料,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,并形成自查自纠书面报告,4月10日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2、资助管理中心成立考评小组进行抽查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
各二级学院加强组织和领导,落实工作责任,推动工作落实,确保学生资助专项自查工作的正常展开。
(二)提高检查实效
认真自查自纠和全面检查,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学生反映的问题认真梳理,按照“问题不解决不放过、整改不到位不通过”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。
(三)落实责任追究
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,按照“自查从宽,被查从严”的原则落实责任追究。对在自查自纠阶段发现问题,及时整改落实并如实上报的,视情节轻重,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依法从轻、减轻或免予处理;对在全面检查阶段或群众举报查实的违纪违法问题,除收缴违纪违法所得资金外,还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依法依纪进行处理。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2018年3月28日